如果一个员工在爱尔兰首次获得爱尔兰工作许可,那么该员工必须在最初的雇主处那里工作 12 个月后才自由可以更换雇主。
根据经修订的 2006 年《就业许可证法》第 12(1)(e) 条,如果工作许可持有者首次获得爱尔兰工作许可,但由于种种原因,想要离职,重新申请另一家公司的工作许可,那么该员工需要至少在最初的雇主那里工作12个月。如果工作少于12个月就要重新申请另一份工作许可,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会被拒绝的,除非有以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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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六个月轮班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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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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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经营状况出现无法预见的情况。
除上述特殊情况外,在员工首次获得工作许可12 个月后,该员工可以自由更换雇主,按照正常标准重新申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