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场家庭命案这两天在中央刑事法院开庭审理,32岁的被告被控持刀杀害自己的父母和患有自闭症的弟弟。
据《爱尔兰独立报》报道,被告 Robert O’Connor 对三项谋杀指控作“因精神失常而无罪”的抗辩。
他同时提出备选方案:以刑事责任能力被严重削弱为由,承认过失杀人罪。
检方在开场陈词里说得很直接:被告“承认自己杀害了三名死者”。死亡是谁造成的已板上钉钉,但需要陪审团判断的是他当时的心智状态。
法庭获悉,Robert 从年轻时就出现过精神病发作,2018年被确诊患有精神分裂症,此后接受过住院和门诊治疗。
去年9月29日的早上,一名特殊需要护理人员来到这家人位于 Louth 郡的住宅。
随后发现,54岁的父亲 Mark、56岁的母亲 Louise 和27岁的弟弟 Evan 都已死亡,身上有多处刀伤。
按照爱尔兰法律,如果一个人因为精神障碍,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知道这样做是错的,或者无法控制自己,就可能被判定“因精神失常而无罪”。
辩方的精神科专家承认,被告知道自己在用武器杀人,但因为当时处于妄想和精神病发作状态,他不知道自己做的是错的,或者无法克制自己。
检方聘请的精神科专家也承认他案发时处于精神病状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不认同“不知道是错的、无法克制”的说法。
被羁押期间,被告曾问警方自己“会面临多久的刑期”,在检方看来,这说明他“很清楚这些行为是错的”。
检方专家的结论是,被告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受到严重影响但没有完全丧失,两位专家真正意见不一致的,是他能否以精神失常为由被判无罪。
法庭还听取了法证证据,调查人员检验了两把刀:一把在厨房水槽旁,另一把在后院 Mark 用作工作空间的木屋里。
短刀上的血迹 DNA 与弟弟 Evan 吻合,另有一部分与父亲吻合;长刀上也检出了与 Evan 完全吻合的 DNA。
一旦陪审团认定他因精神失常而无罪,法院可以下令把当事人送进精神病院或指定治疗中心。
他的羁押会由独立的心理健康(刑法)复核委员会定期复核,至少每6个月一次。
另外,“责任能力减轻”只适用于谋杀案,作用是把谋杀判决降为过失杀人,而不是让人当场脱身。
目前,案件仍在中央刑事法院审理,陪审团和主审法官 Mícheál O’Higgins 会继续听取双方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