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申请人在拿到爱尔兰护照后,便移居海外,对于是否能长期保留该身份并未做过多考虑,值得注意的是,
《1956 年爱尔兰国籍和公民身份法》第 19 条明确规定了,出现以下情况,申请人的护照可以被撤销:
第 19(1)条规定,可撤销公民身份的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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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化入籍证书的颁发,也就是获得公民身份的方式是通过欺诈、虚假陈述(无论是无辜还是欺诈)或隐瞒重要事实或情况而获得的,或
— NOTE: 申请入籍时,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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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予该公民身份权利的人已通过任何公开行为表明自己未能履行对国家的忠诚和对国家的忠诚义务,或
— 获得爱尔兰身份后,不得出现任何背叛爱尔兰或者不忠于爱尔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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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归化入籍证书的人(获得爱尔兰公民身份的人)连续七年没有合理的理由常年居住在爱尔兰境外,期间并没有按照规定的方式每年向爱尔兰驻该国大使馆/领事馆/外交部长登记其姓名并声明其打算保留爱尔兰公民身份,或
(例外情况:通过具有爱尔兰血统获得的入籍证书的申请人除外/执行公职的人除外。)
— NOTE: 如果您获得爱尔兰公民身份,定居海外多年,需要每年向爱尔兰大使馆联系并明确声明自己要保留爱尔兰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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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爱尔兰公民身份的人,也是爱尔兰交战国的公民(根据该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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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予公民身份的人通过婚姻以外的任何自愿行为获得了另一种公民身份。
撤销公民身份流程:
根据第 19(2) 条,司法部长在撤销某人的公民身份之前,有义务发出撤销入籍证书的意图通知,并且必须明确说明该意图的原因。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地平线顾问):入籍后,什么情况下爱尔兰身份会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