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客户咨询:自己虽然和另一半没结婚,但已经在一起共同生活多年,这类情况下,是否能申请一个依赖于未婚伴侣的合法家属身份呢?答案是可以的。
爱尔兰政府承认事实伴侣关系(de facto relationship),简单来讲,就是情侣同居满两年以上且是真实的持续的伴侣关系,是被政府认可的。(由于爱尔兰离婚程序复杂,所以很多西方人士都是维持着一种事实伴侣关系而非结婚的关系)。
1. 如何定义事实伴侣关系(de facto relationship):
事实伴侣关系是指类似于婚姻(但未结婚的)同居关系。在爱尔兰事实伴侣关系需符合以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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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相互承诺共同生活,排除所有其他因素,在实践中类似于婚姻或民事伴侣关系,虽然在法律上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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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关系是真实且持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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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在一起生活至少两年,或没有长期分开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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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没有血缘关系。
2. 什么文件能证明该事实伴侣关系(de facto relationship)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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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爱尔兰或其他国家同居 2 年或 2 年以上的证据,例如地址证明,各类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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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上相互依赖的证据,例如共同的银行账户, 共同消费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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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频繁联系的证据,如信件、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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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的关系史,包括在一起的时间,如照片、机票等
简单来讲,如果您有意向申请依赖于自己另一半的身份,您二位结婚了,那么自然可以作为家属申请,如果未结婚,但是满足上述事实伴侣关系,您依然可以申请一个依赖于自己另一半的签证。
例子1 — 您自己是生活在爱尔兰的学生签证持有者,您与一位持有一号签证的中国人士处于上述的事实伴侣关系,那么即使您二位未结婚,您也可以申请依赖于其的家属签证,即1g签证。
例子2 — 您自己是生活在中国的中国籍人士,但您与一位生活在爱尔兰的爱尔兰籍人士处于上述的事实伴侣关系,您可以以事实伴侣的身份申请家庭团聚签证,获得相应签证。
很多人认为,必须是结婚的关系,才能申请家属签证,但其实不然,如果您与另一半是本文所述的事实伴侣关系,且有意向转换在爱尔兰的签证,只要文件齐全,完全可以实现。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地平线顾问):事实伴侣关系: 我能否申请依赖于未婚伴侣的家属身份?